山东省海洋局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4 10:58:00 点击:
山东省海洋局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养殖平台、养殖工船和大型网箱等新型养殖用海管理,引导合理布局,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我局起草了《山东省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shyj_hy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省海洋局,邮编250002,并在信封上注明“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
附件:山东省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海洋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