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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局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4 10:58:00 点击:

山东省海洋局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养殖平台、养殖工船和大型网箱等新型养殖用海管理,引导合理布局,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我局起草了《山东省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shyj_hy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省海洋局,邮编250002,并在信封上注明“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


附件:山东省新型养殖用海宗海界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海洋局

2024年7月15日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2号 电话:0531-869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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