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认真核查海域使用疑点疑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海行为的意见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信息中心、监测中心、技术中心:
近年来,国家海洋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国海域使用状况实施常态化动态监视监测,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海疑点疑区数据下发有关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处理。多数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核查工作,并对有关问题分类处理,但个别省份查处不力,存在部分违法违规用海未立案查处、或立案后未按规定结案以及已查处结案仍继续围填施工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海域开发利用秩序,现就认真核查海域使用疑点疑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海行为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监测与核查
国家海洋局海域司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国的海域使用状况进行常态化监视监测,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海疑点疑区的遥感影像数据及时分送国家海洋局海警司、海区分局和各有关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疑点疑区所在市、县进行核查,海区分局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疑点疑区进行核查。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海行为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对经核查确认的违法违规用海立案查处。超过案件查处规定期限未做出处罚决定的,由海区分局督办。
海区分局要对辖区内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立案、或立案后未按规定结案以及立案查处后仍继续违法违规用海的案件要重点督办。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区分局将查处情况报送国家海洋局。
三、加强督察力度,惩处渎职失职、违法违纪有关责任人员
对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用海不力的,国家海洋局组织海区分局进行督察,限期整改,并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仍无改善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制度,暂停受理和审批该区域新增围填海项目。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疑点疑区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渎职失职、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有关规定,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其他相关要求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查处违法违规用海作为依法治海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海域管理信息、执法信息和监视监测信息的共享,推进海域使用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监测中心等有关业务单位,要进一步增加遥感影像资料获取频率,提高影像分辨率和判别能力,加快处理速度,提升遥感监测成果质量,并定期及时报送国家海洋局。各级海域动态监测机构要积极为疑点疑区的核查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国家海洋局
2017年1月20日